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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me > 最新消息 > 勞委會研議/年資滿15年 新制勞退金可一次領

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、施曉光/台北報導〕勞退新制上路迄今近六年,年滿六十歲、工作年資滿十五年的勞工,還是只能按月領退休金;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表示,研議修法開放新制勞工可自由選擇一次請領或月領退休金;另延壽年金也擬廢除,未來若勞工領勞退金也不必先扣費用。

 

勞退新制個人帳戶在民國九十四年上路,根據勞退條件第二十四條規定,勞工年滿六十歲、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,得請領月退休金;不過,若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,應請領一次退休金。也就是說,勞工勞退新制年資滿十五年後,必須強制按月領回勞退金。

 

王如玄昨天到立法院社福委員會備詢,立委黃淑英表示,勞退新制不是保險,是個人帳戶,現行勞退條例規定,年資十五年以上的退休勞工一律只能請領月退休金,應考慮讓這些勞工也能一次請領。

 

王如玄則表示,先前也有勞團擔心,若開放勞退金也可選擇一次領,勞工可能會後悔或是把錢花光。不過,若勞團不反對,她支持修法,讓勞退新制勞工也可以選月退或一次請領退休金。

 

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則表示,開放讓符合條件勞工選擇,還是有風險,因為若勞退新制基金收益率不好,太多人一次領走,可能影響母金本身。他認為,勞委會應考慮當初勞退條例為什麼這樣設計,且要保證當初顧慮的風險不會發生,才能開放。

 

政治大學勞工所教授成之約則說,當初設計讓勞工只能月領,是為了確保勞工退休生活獲得一定保障,若勞委會要開放,應該要教育勞工月領的重要性,不要讓勞工一下子把錢花光。

 

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認為,勞退新制採取月領,但概念內容形同「偽年金」,與勞保年金天差地遠,尤其在勞保年金上路後,強制月領勞退金沒什麼道理,對勞委會擬開放一次領,樂觀其成。

 

另據現行勞退條例規定,勞工若要請領月退休金,必須先提繳一筆錢投保年金保險,即預扣延壽年金保費,以確保超過平均餘命還有錢領。王如玄昨天也說,將修改勞退條例廢除延壽年金,未來新制勞工領勞退金不必另扣費用。